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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面开展2018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当前正值全市学校开学之际,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北京市食药监局在秋季开学阶段集中开展为期约一个月(9月3日至9月28日)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9月5日,市区两级食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城区北京四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在北京四中,检查人员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情况,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对食堂原料采购、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流程、餐具消毒保洁以及食物留样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在“阳光餐饮”工程的显示屏上,后厨的场景一览无余。西城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摄像头和网络,家长们可以随时观看学校后厨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这对学校的食品安全也是一个很好的督促。”
在北京四中旁边的北京海春阁餐饮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查看食品库房设置和使用情况,对该餐厅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检查,并重点查看冷食类食品制售情况。在学校旁边的顺天府超市门店里,检查人员查看该超市的进货票据,核对票货对应情况,询问食品安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并对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冷链销售管控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近期全市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组织了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专项检查范围全覆盖
据了解,北京市有学校食堂2000余家,另有部分学校采用集体配餐。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就包括全市各级各类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为中小学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以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具体地说:一是学校食堂;二是供应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是校园内的咖啡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四是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有重点
一是主体资质情况。
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质。发现无证经营、资质过期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检查各级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校长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否建立了原料进货、制作加工、餐具消毒、餐厨垃圾清运等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否制定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
三是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情况。
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对于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食品库房及操作间食品贮存情况、工用具使用和原料处理有无交叉污染情况、餐具消毒和保洁设施运转情况以及分餐间、备餐间设置和各项操作要求落实情况等。
对于供应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重点检查其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和学生餐制作过程,尤其是原材料进货渠道、分餐专间使用情况、学生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等。
对于校园内及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的制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设置和使用情况等。
对于校园内及周边食杂店、便利店、小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逐一检查,将调味面制品、熟肉制品、烘焙食品、糕点、饮料类等少年儿童经常购买食用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对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情况等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检查。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相关内容如实记录;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对于校园周边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和农村市场等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市场内销售的食品,重点查看是否留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凭证,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超过保质期和按照标注的条件进行贮存,同时加大对此类食品的检测力度,发现问题从严进行查处。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食药监管部门将和教育主管部门等一起,继续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学生食品的抽检频次和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悉,市教委、市食药监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将从市级层面开展联合检查和分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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