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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简史:如何从零食变成“网红”?
发布时间:2018-09-10 丨 阅读次数:150

辣条简史:如何从零食变成“网红”?


最近,6批次来自河南省企业生产的“辣条”被湖北省食药监局公布为不合格产品,并在湖北全省下架。然而,作为生产商的河南某公司却坚称,他们的产品遵照河南省相关地方标准,合法合规。

  

这样的争议再次让曾火爆一时的“辣条”进入公众视野。辣条从何而来?它又如何一步步成为今天的网红零食?


▲资料图片: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江西今年自4月2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江国忠 摄


从零食到网红

对辣条而言,2014年是关键的一年。

  

如果说这以前的辣条还只停留在中小学校周边的小摊贩间,那么这个时间节点之后的辣条渐渐走出国门,成了老外的心头好。

  

这一年,大家赫然发现,在国内当时只卖五毛、一块钱的辣条,在国外却卖出了“天价”。

  

有人觉得自己每天吃着外国人花“天价”才能买的零食,显得自己很富有。这样的反差迅速被网友转化成段子和表情包——“吃根辣条压压惊”、“让我先吃根辣条冷静一下”等调侃一度成为当时的“网络流行语”

  


2015年2月,一个名为“胖老外”的自媒体号上传了一则品尝中国零食的视频。这些零食包括了果丹皮、大白兔奶糖,以及辣条。

  

当然,“胖老外”对辣条的反映颇具戏剧化——刚开始觉得辣条一股“味精味”,并听说这种零食“不健康”,但仅过了5秒这包辣条就让这个外国人赞不绝口。

  

这段视频后来在B站上发酵,弹幕更是颇为壮观。

  

不过这应该只能算辣条网红之路的开始。到了2016年,辣条在海外越来越火。

  

这年2月,英国广播公司(BBC)纪录片《中国新年》(Chinese New Year)在介绍中国人过春节的风(chī)俗(hē)习(wán)惯(lè)时,还提到了辣条。

  

片中对辣条的定义是“中国25岁以下年轻人最受欢迎的小吃”,并指出,据估计,辣条市场规模已达到每年500亿元。

  

▲BBC截图


这样的数据并非凭空谈起,以广西南宁、柳州、梧州、贵港四个城市的中小学生为例,一则调查显示,2016年3-9月期间,在受访的1325名中小学生中,食用辣条的有1103名,辣条食用率为83.3%。

  

正当辣条走向世界的时候,一些生产厂家迅速走起高端路线。国内生产辣条的某食品公司当时把网店打造的仿佛苹果官网一般。

  

与此同时,价格也水涨船高——远不是此前的五毛一包。


辣条从何而来?

以上是多数人对于辣条的记忆。但在成为网红之前,辣条经历了什么?

  

事实上,辣条的历史恐怕要比大多数人认为的要短。

  

关于辣条的起源,一种广泛见于报道的说法是,湖南人张玉东等人1998年开始尝试用面粉代替豆类和面筋,将产品挤压熟化后与调味剂混合,“创造”出辣条。

  

辣条的制作原料以小麦粉或其他谷物粉类为主,辅之饮用水、食用油、食用盐、白砂糖以及食品添加剂、香辛料和适量的辅料,经配料、挤压、蒸煮、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制成。

  

在实现爆发式发展后,辣条产业迅速形成了“南湖南,北河南”的格局。有数据显示,2000年,仅河南省的辣条企业就曾一度达到4000家。

  

此后,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卫生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大量辣条企业被淘汰。但辣条江湖中,南北两派的格局大体确定了下来。


▲资料图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北之争,如何归一?

仅在食品添加剂上,两派就存在不小的分歧。

  

湖南2012年出台的《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湘式挤压糕点)》,在添加剂方面遵循糕点标准。

  

而河南2007年制定的调味面制食品地方标准则规定,其“参照糕点、膨化食品允许使用添加剂的规定”。

  

几天前的“湖北下架辣条”事件,其实也是上述争论的延续。

  


湖北省食药监局认为,判定辣条是否合格应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而相关食品企业则认为,据河南省和湖南省出台的地方标准,辣条可按照糕点进行管理。

  

不过这样的争论即将划上句话。

  

就在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其中对辣条的感官、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都做了规定。但该国标尚未落地。

  

有评论认为,面对各个地方标准相互“打架”的情况,不论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还是维护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统一监管的层面出发,都希望国家标准能够早日出台实施,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现行标准各自为政的问题。

  

辣条南北之争,最终能否归一,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 | 中新网客户端

记者 | 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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